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逢甲大學

節稅說明

捐贈逢甲大學,幫助「逢甲大學辦得更好」的同時,也希望每一位支持逢甲的捐贈者(個人與營利事業)都能達到節稅的雙重好處。然而到底如何才能節稅呢?因營利事業(公司)都有專業財會部門協助計算相關稅額,以下僅就個人捐贈,解釋節稅的計算方式與範例說明。

綜合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(綜合所得總額-免稅額-扣除額)x稅率(如表一),首先必須先計算出綜合所得總額,扣除掉免稅額及扣除額,再依綜合所得淨額判斷應稅稅率,二者相乘後就是應繳納的稅額。

其中,扣除額又分為一般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兩類,一般扣除額部分由納稅人於「標準扣除額」和「列舉扣除額」擇一進行,如列舉項目合計起來超過單身124,000元/已婚248,000元,當然優先選擇列舉扣除額。

表一、綜合所得稅計算公式(111年度)

 

個人捐贈的金額,並不是直接扣抵應繳納的稅額,而是計算於列舉扣除額,表一中可見列舉扣除額中,捐贈途徑又可概分為「直接捐贈逢甲大學」及「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會指定捐贈逢甲大學」二項,針對透過不同管道捐贈相關之稅賦扣抵標準,彙整如表二,謹供參考。

表二、透過不同管道捐贈相關之稅賦扣抵標準

舉例說明:曾美麗小姐111年度個人的綜合所得總額是100萬元,捐贈給逢甲大學可以列舉扣除20萬元,即100萬×20%=20萬(若捐30萬,也僅能列舉20萬),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會捐贈給逢甲大學可以列舉扣除50萬元,兩者可以合併計算,所以列舉扣除的金額可達70萬元,也就是個人捐贈節稅最高可達70%。如曾美麗小姐捐贈予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機構或團體(如:慈濟、佛光山、世界展望會等)的金額會大於20萬,即建議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會指定捐贈給逢甲大學的方式捐贈。

提醒您~在次年五月申報綜所稅列舉扣除額時,依國稅局規定應檢附捐贈收據紙本正本以供查核,或同意電子申報由逢甲大學代為上傳國稅局。

逢甲大學配合政府「國稅局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」,提供捐贈人年度捐贈金額上傳至國稅局,讓捐贈人在每年報稅下載扣除額資料時,捐贈金額便會一併帶入,不需要再檢附紙本收據。本作業上傳之捐贈資訊需有捐贈者個人身分證字號,請記得勾選同意「電子申報」(如圖一、二),如此一來,捐贈者就不用擔心收據沒收到或遺失、也不須額外保留捐贈收據至次年,更可減少寄送捐贈收據時,產生的郵寄及列印成本,對地球環境更加友善環保。(「電子申報」僅適用個人,營利事業尚不適用)

圖一、線上捐贈同意「電子申報」畫面示意圖

圖二、紙本捐贈單同意「電子申報」畫面示意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