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節稅前提說明
綜合所得稅除額分為一般扣除額與特別扣除額兩類。一般扣除額由納稅人於「標準扣除額」和「列舉扣除額」擇優選擇。如選擇「標準扣除額」(單身124,000元、已婚248,000元),則無「列舉扣除額」中捐贈或依私立學校法第62條規定之列舉選項。
因個人捐贈金額是計算於「列舉扣除額」中,非直接扣抵應繳納稅額;唯個人捐贈給私立學校之金額,可作為個人所得總額的列舉扣除額達70%。以下將有詳細說明:
舉例說明:
曾美麗小姐112年度個人的綜合所得總額是100萬元,
- 直接捐贈給逢甲大學:當年度可以列舉扣除金額最高上限為20萬元,即100萬×20%=20萬。若曾美麗小姐捐贈30萬,也僅能列舉20萬。
- 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會捐贈給逢甲大學:當年度可以列舉扣除金額最高上限為50萬元,即100萬×50%=50萬。若曾美麗小姐捐贈60萬,也僅能列舉50萬。
唯上述兩類,可以合併計算,故列舉扣除金額最高可達70萬元,也就是個人捐贈節稅最高可達70%。如112年度曾美麗小姐捐贈予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機構或團體(如:慈濟、佛光山、世界展望會等)的金額會大於20萬,即建議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會指定捐贈給逢甲大學的方式捐贈。個人捐贈逢甲大學節稅建議方案,可參考下圖:
國稅局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
逢甲大學配合政府「國稅局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」,提供捐贈人年度捐贈金額上傳至國稅局,讓捐贈人在每年報稅下載扣除額資料時,捐贈金額便會一併帶入,不需要再檢附紙本收據。
本作業上傳之捐贈資訊需有捐贈者個人身分證字號,請記得勾選同意「電子申報」。如此一來,捐贈者就不用擔心收據沒收到或遺失、也不須額外保留捐贈收據至次年,更可減少寄送捐贈收據時,產生的郵寄及列印成本,對地球環境更加友善環保。